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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拌磷、呋喃丹“逍遥法外”

发布时间:2013-03-19 | 来源:南方农村报 | 责编:

高毒农药急性毒性高、残效期长,易造成农产品药残超标和人员中毒。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应国际农药管理发展方向,禁限用高毒农药是大势所趋。

  记者 黄丽豪

  农民贪便宜,限用高毒农药普遍难以限定

  菜区使用甲拌磷、呋喃丹约束不力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黄丽豪)“我的20亩萝卜不花皮,现在才能以0.3元/斤贱卖出去,有些农户没淋甲拌磷的,花皮很严重,都没人肯收!”博罗园洲种植户杨全(化名)感慨。近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博罗、惠城、增城等菜区走访时,发现部分农资店销售甲拌磷、呋喃丹等限用高毒农药。农业部2002年发布的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不得使用甲拌磷、呋喃丹等农药。

  尽管甲拌磷致人畜中毒已非新鲜事,但由于效果好且廉价,有些农户仍偏爱用甲拌磷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地下跳甲、马铃薯地下害虫等。

  菜区违规用甲拌磷杀虫

  3月11日,记者在博罗龙华豆角市场周边的萝卜、瓜豆田地走访观察,不时能看到用完散落在田边的呋喃丹包装袋、甲拌磷空瓶。

  四川的范叔,在博罗龙华镇租了30多亩地,种白萝卜、玉米、豆角多年。他说,以前大家都用甲拌磷淋杀萝卜地里的跳甲幼虫,有些菜农还用来淋地下害虫,因为价格便宜且效果明显,而别的药又贵见效又慢。

  当地一位农资店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淋地下害虫,甲拌磷每亩成本约60元,用阿维+辛硫磷/毒死蜱每亩要120元以上,效果还不理想,对种植大户来说,后者成本明显较大。上海惠光公司业务经理李某说,近两年,公司在菜区推广毒死蜱+辛硫磷药剂防治地下害虫,甲拌磷风行对其产品推广业绩冲击很大。

  由于甲拌磷有臭味,附近村民意见很大,现在农户已经有所收敛。去年,村里就有一头黄牛吃了刚喷完甲拌磷的菜叶,结果被毒死了,范叔最后赔了几千块。南方农村报也曾报道过,海丰地区菜农喷淋甲拌磷致人中毒死亡的事件(详见本报2012年5月29日《甲拌磷淋地瓜 毒死人还在用》)。

  在增城腊步镇,菜农同样有淋施甲拌磷控制地下害虫的习惯。农户通常种完冬瓜后,才开始冬种马铃薯,目前每年种植面积超2000亩,地下害虫严重。根据农药业务员和当地农资店老板估算,过半农户都在使用甲拌磷。

  售高毒药批发商不开单

  甲拌磷、呋喃丹等虽然是高毒农药,被限制在菜区使用,但并没有禁用,因此,在农资店依然有售。

  博罗龙华镇种植户张三(化名)告诉记者,他的几瓶“55%甲拌磷乳油”(标称天津市前进农药厂生产)便是在龙华豆角市场一农资店买的。

  记者随后到该店咨询是否出售甲拌磷。店老板廖先生很警惕,推说并无销售,且不愿多言。店内墙上悬挂的博罗县供销社印发“惠州市蔬菜生产禁用农药名单”中,甲拌磷赫然在列。去年4月,邻近园洲镇查处销毁63吨甲拌磷严重超标的“毒萝卜”,4名涉案农户被刑拘起诉,在当地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农资店摆卖也不像以前那般招摇了。

  龙华镇一位不愿具名的农资店老板说,“农资店或多或少都有卖些限用高毒农药,如呋喃丹、甲拌磷、水胺硫磷等。因为找不到更好的替代产品,农户也不得不用,我们不卖的话会拱手相让客源。”因市场需求大,增城腊步镇大多数农药店更是公开摆卖甲拌磷。水胺硫磷在各地流通则更为广泛。

  多数农药经销商表示,甲拌磷、水胺硫磷等限用高毒农药利润低,又易发生中毒和由农药残留引起的纠纷,零售店一般不会主动推,只有需要时才会搭配销售,批发量有限。

  对于限用高毒农药公开销售,博罗县农林局法规股股长陈雄辉表示,甲拌磷、呋喃丹因不属于全面禁用的高毒农药,只要是正规产品,执法部门无权禁止其在市场上流通销售。据了解,目前执法部门监管高毒农药主要通过检查农资店有无完整高毒农药进销存记录,并追踪使用去向的方式。从化江埔街农资店何老板说,“现在要进甲拌磷、水胺硫磷,批发商一般不开单”。

  高毒药定点销售未推开

  高毒农药急性毒性高、残效期长,易造成农产品药残超标和人员中毒。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适应国际农药管理发展方向,禁限用高毒农药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有些高毒农药短期内还难以找到理想替代品种,只能限制使用范围,如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呋喃丹等禁止用在果树、蔬菜、茶叶、中草药材上。

  2012年7月2日,徐闻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全县420家农资店,只有42家获准销售。徐闻县农业局党组书记林建介绍,实行定点专柜经营后,农民购买高毒农药需出示身份证实名登记,因为有溯源追责的记录,农民规范使用的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但“目前尚处摸索阶段,由于人手不足以及多部门协调管理的问题,监管效率与查处方面还待加强。”林建说。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并不新鲜,全国13个省市设有试点,主要在蔬菜产区。广东中山市早在2003年就已实施,但中途夭折(详见本报2012年7月31日《中山高毒农药定点销售改革夭折》)。广东省农药检定所科长黄怡林说:“定点经营制度是强化高毒农药监管的有效手段,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约束手段,要全面推行,难度很大。”

  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教授杨暹直言,“高毒农药定点销售监管效果有限,重点还需大力宣传与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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