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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成为两岸民间交流重要载体

发布时间:2013-06-18 | 来源:农业部经管司(站) | 责编:

  

    6月15日,第五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村对接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交流会在厦门举行。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会长、农业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毕美家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是第五届海峡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峡论坛已成为两岸民间交流的“第一品牌”,与国共经贸文化论坛、两岸两会会谈一起,成为两岸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毕美家指出,目前大陆地区倡导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大陆地区依法登记合作社73万余家,实有入社成员5450万户,约占大陆地区农户总数的21%。同时,仍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强、服务内容不丰富、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毕美家强调,台湾地区农业组织建设起步较早,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台湾农业合作社面向农业的商业化、科技化、环保化等发展趋势,生产统一安排、农资统一供应、病虫害统一防控、农产品统一加工运销、农业机械设备统一维护,取得良好效果,值得大陆地区学习借鉴。两岸农民合作组织应以此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交流沟通,实现合作共赢。

    会议由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台办主办,大陆地区农业专家、基层农技干部、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和台湾中南部农民、农会、农业产销组织代表共230多人参会。福建省农业厅厅长张立先致欢迎词,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站长赵铁桥作专题演讲。赵铁桥深入分析了大陆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扼要阐述了大陆地区扶持农民合作社的法规政策,并就加强人员往来、开展对大陆地区合作社人才培训、加强投资贸易与技术合作提出了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社交流合作的建议。台湾地区农业专家介绍了台湾农业产销组织发展现状及支持措施。

    与会的两岸合作社理事长、产销班班长等开展了经验分享、洽谈对接等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50个福建农民合作社和50个台湾农业产销班、合作社等农民组织成功签订对接合作交流协议。会后,部分台湾农业产销组织代表继续到福建省部分地县开展演讲、培训及现场咨询指导等对接活动。

    据悉,两岸农民合作社交流活动已有一定规模。福建、陕西、湖北等许多地方的理事长到台湾地区学习考察,部分台湾农民已在大陆地区领办合作社或为合作社提供指导帮助。不少参会代表表示,相信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两岸合作社间的交流对接将会更进一步,实现互利共赢;同时将会在“草根”和民间的层面为两岸交流合作做出更多贡献。

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会长、农业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毕美家讲话

签订对接合作交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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