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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政协委员联合发言聚焦农业品牌建设

发布时间:2015-03-12 | 来源: | 责编:

五位政协委员联合发言聚焦农业品牌建设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马文生) 在3月9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会长朱保成代表农业部原副部长牛盾、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身利、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薛亮等委员作了题为《实施品牌战略 发展现代农业》的联合发言。

  发言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品牌建设高度重视,先后提出“品牌是信誉的凝结”“要大力培育食品品牌,用品牌保证人们对产品质量的信心”“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大力发展名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作出了重要部署。可以说,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已经成为推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项紧迫任务。

  这份联合发言首先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对滞后、发展潜力巨大的状况进行了剖析。近年来,我国农业品牌建设有一定进展,但仍有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对品牌农业的认识还不到位、品牌培育保护制度体系缺失、品牌影响力亟须扩大和区域公用品牌理念有待普及。其表现就是管理部门、经营主体、农民还没有充分认识品牌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促进品牌化发展的新思维和手段不足;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标准化程度低,质量参差不齐,品牌发展缺少统一、系统的规划组织和引导;农产品品牌的社会信任度不高,国际知名品牌少,农业品牌状况与农产品大国的地位不相称;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尚未整体规划,品牌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代表国家形象的农产品民族品牌尚未形成。

  为此,朱保成等委员在大会联合发言中联合提出五条建议。

  一是制定农业品牌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生产区域、经济条件和发展阶段对农产品进行分类和分层管理,将农业品牌发展的目标和措施列入“十三五”规划,建立和完善品牌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供给链,引导其做大做强;二是建立健全扶持保护机制,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品牌保护,形成良好政策环境;三是建立和完善品牌标准体系,把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与国际相衔接的标准体系,按市场准入标准、名优农产品标准、出口标准形成细分市场的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对相关主体的行为监督;四是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定期发布目录、动态管理,完善、规范和强化对农产品品牌的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鼓励农产品企业做优质量、做好品牌;五是推进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保护优势品种资源和环境,强化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质量追溯体系,挖掘品牌资源潜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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