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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之声|杨丹:农业绿色发展中的农民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9-06-03 | 来源: | 责编:

2015年《巴黎协定》要求各国建立碳排放的硬性约束机制,这为中国包括农业在内的各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中国当前的农业发展模式提出了挑战。当前全球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带来的碳排放已经占到人类总碳排放的1/4,因此,农业发展的绿色低碳转型迫在眉睫。减少农业碳排放不仅有利于实现中国低碳发展目标,还有利于转变“石油农业”模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并指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中国农业的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提升现有农业资源的可承载性,保障国家资源安全;还有助于缓解生态系统退化问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也有助于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食物安全;更有助于拓展农业发展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金山银山。

而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重要的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在中国农业发展从“绿色约束”到“绿色激励”的低碳绿色转型中将大有可为,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助于提倡绿色农业理念,形成绿色生态,创新低碳农业模式。以农民合作社作为组织平台对农民进行绿色农业理念推广、知识普及和素质教育,是一种简单高效的方式。不仅能够帮助农户建立绿色消费理念,还能够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的绿色生产理念,从而有助于形成低碳农业发展模式,并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形成低碳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绿色生态,为农业绿色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有助于推广绿色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绿色效率。以农民合作社为载体为农户提供绿色农业技术指导,不仅能够降低农户的技术采纳风险,还能够提升其技术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农民合作社能够为农户提供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进行绿色食品检测;不仅能通过范围经济、周边产品开发等方式提高绿色农产品的生产效率;还能通过规模经济提高绿色农产品的规模效益,以此提高绿色农产品的净价值。

三是有助于塑造绿色农业品牌,提升绿色品质,推动农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农民合作社能够牵头成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并积极申请绿色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各项高品质农产品认证,建立绿色农产品品牌,并进行绿色农产品营销。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能够降低单个农户的交易成本,还能够通过提升农产品的品牌声誉,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户增加收益,并推动农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四是有助于规范绿色农业生产,形成绿色供给,打造农业绿色发展产业链。农民合作社能够帮助小农户实现绿色种植、绿色管护、绿色防控,通过鼓励和引导农户少用农药化肥,增加绿色投入,对农业副产品或废弃物进行环保化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有助于规范农户的绿色农业生产,形成绿色供给。而基于合作社良好的制度建设,还能够通过监督、协调与激励,与多个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共同打造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实现农户、合作社、中间商、消费者等的多方共赢。

当然,为了促使农民合作社在农业绿色发展中贡献重要力量,还需要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引导。一是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引导和规范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的绿色生产行为。二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宣传和普及,鼓励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并引导农户按照合作社的绿色生产标准进行生产。三是实施绿色农业补贴政策,通过合作社对绿色生产农户进行适当补贴。

〔本文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和策略研究” (18SKSJ003)资助〕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2018年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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